農藥一路發20076期 (2001/11/25)        主編: 方麗萍  

主題:  大陸參加WTO農藥行業之未來


加人世貿組織,不僅僅是市場的開放和貿易的自由化,也是有關國內貿易的法規和規章與國際的接軌,同時國內企業必須諮詢非歧視貿易、市場准入和知識産權保護等世貿組織的原則。農藥工業作爲一個重要的行業,在入世後同樣將面臨這些新的形勢、變化和要求,只有正確應對,才能抓住機遇發展自己。

一、對我國農藥行業積極的影響
加入世貿組織爲我國的農藥行業既提供了發展的機遇,也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挑戰,影響最大的將是農藥生産企業以及研究開發機構。根據入世後的貿易體制和政策的變化,對我國農藥將有如下積極的影響:

1.開放市場,促進國際貿易 加入世貿組織意昧著開放市場和自由貿易。我國的市場向外國農藥公司開放,而外國市場也向我國的農藥企業敞開了大門,這將大大促進我國農藥産品的出口。我國農藥出口從1996年起就大於進口,2000年前6個月,已出口9000多批次,而進口爲2O00多批次,出口遠大於進口。由於我國農藥産品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價格優勢,同時一些産品在發達國家生産不多,因此,
入世的頭幾年我國農藥出口會有較大的增長。但由於我國出口的農藥産品嚴重老化且技術含量低,許多爲高毒農藥,因而,隨著對高毒農藥的限制,如不及時調整産品結構,出口最終將受到很大影響。

2.有利於引進外資、先進技術和管理 加入世貿組織後,一方面我國的投資環境將趨於統一並得到普遍改善,另一方面,外國農藥大公司爲降低産品成本必然努力實現生産本土化,以增強競爭力,農藥的外國投資和中外合資將會增多。這既給許多國內企業造成壓力,也給我國農藥行業引進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提供了機會,有利於促進整個行業的發展。

3.有利於行業結構調整 中國的農藥企業達1800餘家,其中大部分爲小企業,整個農藥的生産能力遠大於國內的需求量。目前國內農藥企業和産品的競爭已明顯加劇,
入世後,隨著外國農藥的大量進入,農藥市場的競爭將更加激烈。外國的農藥大公司都爲綜合性的企業,農藥所占的比例一般爲30%50%,因而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一些國內有實力和有遠見的企業勢必要努力拓寬産業領域,進行結構調整,增強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例如江蘇豐山集團新近開發了食品添加劑和獸藥,以使農藥的比例由100%降到50%左右。

二、對我國農藥行業的不利影響
1.外國産品對國內産品的衝擊特越來越大
加入世貿組織後,根據
市場准入的原則,非關稅貿易壁壘如配額、進口許可和外匯管理等管理制度的取消和變化,將使外國農藥進入我國市場在管理上不受嚴格的限制,國內外農藥將主要是價格、質量和服務的競爭。由於外國農藥的關稅已經降得很低(4%-13%),加入世貿組織後關稅不會有大的變化,因此,國內農藥在價格上佔有絕對優勢,但外國公司通過生産的本地化降低成本後,結合産品技術、質量和服務的優勢,對國內農藥的衝擊和影響將是巨大和深遠的。

2.知識産權保護對我國農藥的研究開發提出挑戰
我國農藥産品的開發一直主要依賴于仿製,自主開發的能力和水平很低。
入世後,知識産權保護的力度將加大,對以仿製爲主的農藥行業的持續發展影響較大。一方面仿製將受到限制,另一方面絕大部分企業沒有自主開發的能力,新産品、新技術的開發壓力將增大。儘管已建立了農藥南北創制中心,但我國農藥的研製開發與生産和銷售仍處於分離狀態,沒有形成有機的整體而不能良性迴圈和發展,許多企業今後可能只能依靠購買國外的專利進行生産。

3.國內企業的競爭將更加激烈
加入WTO後,由於外國産品進入的自由化,國內農藥市場的競爭將更加激烈。競爭以及技術、資金和管理的引進,將促進我國農藥行業的快速發展,産品的更新換代將加快,國內農藥企業間的競爭加劇。面對加入WTO後的變化和挑戰,農藥生産、經營和管理部門只要正確應對,可以借
入世的機會推動和發展我國的農藥行業。

三、應對措施
1.加快農藥立法,完善農藥法規體系 WTO要求成員國的經貿管理體制及其法律法規要符合和適應世貿組織的規則和運行機制,使世貿組織的原則能在成員國得到體現和落實,因此
入世首先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入世。我國於1997年頒佈了《農藥管理條例》,爲農藥的生産、登記、銷售、使用及其監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但由於僅是法規,其管理力度比不上法律,同時,對於農藥經營和進出口貿易等管理法規還不完善,行業管理還有計劃經濟和政府干預的色彩,這與WTO的原則是不相符的,因此,必須完善農藥法規體系,規範管理。

2.加強宏觀的政策和經濟導向 我國農藥行業的整體生産能力、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産品開發能力等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差距較大,而農藥又是重要的農業生産資料,關係到農業生産和糧食供給的安全,因此政府必須在近幾年對農藥行業採取特殊的優惠政策。通過重點扶持幾家重要企業的做法,幫助國內企業向規模和集團化發展,促使科研機構的轉型,扶植企業增強産品研究和開發的能力,促進農藥行業的良性發展,增強抵禦外國産品的衝擊能力,提高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和市場份額。

3.調整産業結構,走集團化道路
(1) 小型企業關停並轉。我國農藥的生産能力遠大於需求,在衆多的農藥企業中,絕大部分爲生産規模小、技術水平低、經濟效益差、沒有自主産品開發能力、重復建設和生産的企業,這其中的絕大部分在
入世後的激烈競爭中可能將被淘汰。與其在激烈的競爭中被淘汰,還不如通過政府有組織地關停並轉,進行改革和轉型,形成有規模效益、較強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的集團企業,優化企業結構,促進整個農藥行業的有序發展。

(2) 企業進行強強聯合。近幾年農藥大公司出現了兼併的熱潮,艾格福與羅納,諾華與捷利康等。兼併重組,實現強強聯合是世界農藥發展的一種趨勢,而我國不少企業的缺點是發展到一定規模後就分,器樂永遠形成不了真正的規模效應,這與世界發展潮流是相悖的。

(3) 科研與生産相結合。由於長期實行計劃經濟的緣故,我國農藥的研製開發與生産是分開的,嚴格地講,我國的農藥企業僅相當國外農藥公司的生産車間和市場部沒有真正的産品研究和開發部門,這就決定了我國農藥企業的發展依賴於外部的技術和産品。研究開發與生産的分離是新産品的銷售利益不能按比例用於産品的再開發,整個農藥行業不能良性迴圈和發展。農藥研究院所應轉變觀念,正確定位和調整方向,與自己的企業有機地結合,走産業發展之路。獨立的研究院所最終是沒有出路的,沒有研究開發能力的企業也不能持續發展。

(4) 創中國農藥名牌。中國的農藥工業要有名牌意識,要認識到只有樹立國際名牌,才能在西方大公司的競爭下立於不敗之地,才能有效地擴大國際市場。樹立國際名牌,要有名牌的質量,也要有名牌的技術和名牌的服務。

4. 優化産品結構,提高産品的技術含量。
我國農藥産品結構一直不太合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殺蟲劑、殺菌劑和除草劑的比例不合理,殺蟲劑比例偏大,除草劑生産量偏小。1998年殺蟲劑産量占農藥總產量的69.8%;除草劑爲16%,而國際市場的比例分別爲30%和45%。二是産品老化,重復生産嚴重。目前有機磷殺蟲劑的産量就占真個農藥産量的50%,幾個高毒農藥有占有機磷的70%。三是劑型落後。我國農藥原藥與製劑之比低於發達國家,而且産品仍以乳油爲主,約占製劑總量的50%,對環境造成很大的污染,而國際上多在開發和生産對環境污染下的劑型,如以水爲基質的水劑等。面對外國産品在結構、技術和質量聲優勢,我國農藥産品必須調整,提高技術含量,進行優化和升級。

5. 規範出口渠道,促進出口的有序發展。
現在我國農藥出口已大於進口,
入世後出口肯定會有較大增長。但目前農藥出口很不規範,出口單位太多,許多公司對農藥根本不瞭解:出口常年派質量沒有保障,加工不統一,甚至國內企業間相互壓價進行競爭,損害國家的信譽和利益。如啶蟲眯是一個比較新的藥劑,去年巴基斯坦的價格是18美元/公斤,而今年由於國內企業相互壓價,價格降到10美元。因此,必須規範農藥出口,特別是應對農藥出口企業(公司)進行資格審查,規範出口渠道,規範出口行爲,不斷提高我國農藥産品在國際市場上的份額和經濟效益。

6. 成立農藥商業協會。
統一協調農藥的生産和商業行爲,特別是統一規範出口和對抗一些外國公司的不法或不合理的行爲方面採取行動,保護國內企業的利益。外國農藥公司在中國成立了
中國植保協會。目的是保護其公司在華的利益,我國的農藥企業爲什麽不能爲了自己的利益團結在一起呢?

總而言之,加入世貿組織,既給我們提供了機遇也帶來了挑戰。如果我們能正確和合理應對,我國的農藥行業不僅不會萎縮,反而會抓住機遇飛速發展。
(作者:農業部農藥檢定所 顧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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