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一路發20024期 (2001/2/2)        主編: 方麗萍

主題   農委會農藥管理2000年紀事  


1. 農藥管理法規增修訂 農藥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業於88年12月3日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中。農藥工廠設廠標準,業於88年8月3日與經濟部、環保署、勞委會會銜修正發布,並報請行政院及立法院鑒核。農藥標準規格準則,業經本會於88年12月6日修正發布,並報請行政院及立法院鑒核。


2. 農藥登記發證
(1) 依據農藥管理法審核農藥申請登記事宜,至88年底登記農藥共有532種(376種有效成份),其中殺菌劑177種,殺蟲劑189種,,殺草劑97種植物生長調節劑22種及其他28種等,共計核發5,234張農藥許可證。

 

(2) 受理農藥許可證登記、變更申請案4,000件。核發農藥原體及原料免稅證明950件。核發及展延農藥進口、製造許可證1,189件。核發農藥許可證英文證明及農藥販賣證明233件。

 

3. 農藥安全性評估
(1) 評估舊藥劑使用之安全性,經評估後,危害性高者予以禁用或採管制措施,此外並淘汰極劇毒農藥,鼓勵廠商將舊農藥轉換為安全性高之劑型登記。經風險評估禁用之長效性或致癌等危害性高農藥有效成份達55種。

(2) 88年召開5次農藥毒理審查會,共審核68種農藥之毒理試驗資料,經審核評估後有有54件准予申請,其中新農藥17件,經公告登記之新農藥有17種 (7種有效成份),新增劑型及作物範圍農藥共73種。此外,配合登記上市藥劑之農藥殘留管制,增修訂39種食品中殘留農藥容許量。

(3) 配合聯合國蒙特婁議定書對臭氧層保護工作,管制溴化甲烷進口配額,本年核准進口22.41公噸。

4. 農藥品質檢測 為加強農藥使用管理,監測市售農藥品質,規範農藥之販賣,輔導農民正確用藥,辦理農藥販賣業者訓練,並經常檢查市售農藥標示及取締違規廣告。本年共計檢查農藥販賣業者2,035家,取締無照販賣業者4件,抽檢農藥工廠及市售成品農藥1,265件,取締偽農藥28件,查獲劣農藥66件,均依法處理。

5. 輔導農藥安全使用
(1) 加強農藥安全使用教育宣導,於全省蔬果產地普遍舉辦講習292班次,並將四月訂為「農藥安全使用宣導月」,透過電視播放宣導短片、錄影帶20天次,另印製禁用農藥一覽表10萬份、蔬菜病蟲害綜合防治專輯1萬本、植物保護手冊5,000本分發農民,全面教育農民正確安全使用農藥。

(2) 辦理安全用藥示範,輔導國內14個葉菜類主要生產鄉鎮,設立「蔬菜安全用藥區」,面積達2,821公頃,參與菜農6,189人,由各有關單位加強輔導229個產銷班改進用藥技術、簽訂安全用藥公約、並推薦統購優良藥劑及加強農藥殘留抽驗,生產安全衛生之蔬菜。另選擇茶、草莓、荔枝、柿子、桃、橫山梨、棗子、釋迦及洋香瓜等九種園特產作物,於36個鄉鎮辦理1,992公頃之示範,教育農民安全用藥技術。

(3) 加強農藥殘留監測管制,導正農民安全用藥,於全省蔬果產地設置14個化學站、82個生化站,全面抽驗田間即將採收及集貨場上之蔬果,全年以化學化抽驗14,049件,以生化法抽驗126,482件,且於觀光果農園抽驗750件,合格率達98﹪,符合先進國家標準。另依法查處不合格案件16件,合計罰款245,000元。

(4)推廣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積極輔導水果及蔬菜產銷班改進用藥技術,鼓勵其申請「吉園圃」標章,截至本年止,經嚴格審核已准予521個水果產銷班430個蔬菜班,合計951班使用標章,年生產安全衛生吉園圃蔬果計605,000公噸,

其中水果205,000公噸,蔬菜40萬公噸,分佔國內總生產量之10.4﹪及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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