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及自由時報於92年9月29日轉述立委徐中雄對台灣違法進口農藥之嚴
厲評擊, 實覺部份內容有欠週延.
報中引述農藥在進口國家中,以中國大陸、美國、日本為大宗,官方資料統計,
進口農藥中有27%來自於中國大陸,然而,這尚未包含相當比例之『地下農藥』。
不過, 正式自大陸進口之成品農藥應為零, 因為至目前為止,
農委會尚未批准大
陸生產之成品農藥在台灣登記及販售. 這兩年,
農委會已核准登記並進口大陸生
產之原體, 唯此種農藥登記證之門檻高,
已核准之原體進口登記證尚不多, 進口
金額達4億之多, 應除了農藥亦包括環境用藥之原體.
近年非法農藥以阿巴汀及益達胺最為普遍.
因為在台灣之銷售價格較高, 在大陸
則相對便宜許多.
但非法業者進口大陸的劣質高毒農藥機會並不高.
該等產品價
格低, 走私冒風險, 利潤不好, 當然花不來. 1-2成為金額計算尚合理,
以萬噸
來形容應與現實有所落差.
報中有統計92年度至目前為止, 查驗396件, 違規件數達82件,
違規比例達2成.
但違規農藥不等於偽藥, 更不等於大陸來的偽藥,
其中包括很多的劣農藥, 即指
主要成份不夠, 理化性不合格等等,
不可以此數據佐證大陸農藥充斥市面.
以目前大陸對於『斯德哥爾摩』公約有關『環境赫爾蒙』的管制仍在起步階段,
許多遭國際管制之毒性化學物質,在大陸仍普遍使用。但以此斷言,
台灣雖無出
產國際管制的毒性化學物質,
但卻無法保證這些遭管制的毒性物質透過各種管
道在台灣販售. 這說法實在太勉強了,
自大陸非法進口農藥到台灣銷售自然不合
法; 但不等於均是世界不准使用的毒性化學品.
如此延伸至癌症之增加, 而質疑
有關機關管制取締不力, 實有欠公平.
緝捕走私, 是政府必須負起的責任,
但真正杜絕非法農藥充斥市場, 危害農民及
消費者的積極方法是勸導農友安全用藥的正確觀念,
不使用來路不明及標示不
清楚的農藥才是治標又治本的方法. ■